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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用第壹才團的服務,您應當在注冊前閱讀《第壹才團用戶協議》。本協議是用戶與第壹才團之間的法律協議,是用戶注冊平臺賬號并使用平臺服務時使用的通用條款。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
1.1 深圳第壹才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第壹才團)同意按照本協議及相關書面協議(如有)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提供第壹才團(www.fedoriv.net)網絡服務,為獲得網絡服務,服務使用人(以下稱“用戶”,包括個人、雇主企業或其他招聘主體等)應當同意本協議(包含一般性協議條款與特殊協議條款)、相關書面協議(如有)及網站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的全部條款,其注冊、使用賬戶以及獲取網絡服務的行為應遵守本協議、相關書面協議及網站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的規定。用戶應仔細閱讀本協議,用戶在點擊“同意”按鈕后即視為用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1.2 用戶完成注冊后,第壹才團工作人員會與用戶取得聯系,協助用戶與第壹才團簽訂有關書面協議。用戶原則上應在同意本協議并在簽訂書面協議后才有權使用第壹才團提供的網絡服務,但如第壹才團在未與用戶簽訂書面協議的情況下直接向用戶提供了服務,則用戶使用第壹才團網絡服務的行為應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如用戶已與第壹才團簽訂有關的書面協議,則自書面協議簽訂之日起,當本協議的內容與書面協議相沖突時,以書面協議的內容為準,書面協議未盡事項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1.3 用戶完成注冊后,第壹才團會提供唯一編號的注冊賬戶,用戶應自行保管其注冊的帳號和密碼;用戶應當對以其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
1.4 第壹才團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內容,并以電子郵件、傳真或其它適當方法通知用戶。如果用戶不同意本協議修改后的內容,應以電子郵件、傳真等有效的方式通知第壹才團,則用戶將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用戶所享有的用戶資格與服務也將中止;如果用戶繼續使用第壹才團網絡服務,將被視為同意協議修改后的內容。
2.1 用戶使用第壹才團網絡服務的行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號)》、《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互聯網規定和知識產權的法律和法規。
2.2 用戶在申請使用第壹才團時,必須向第壹才團提供真實準確的用戶資料,如用戶資料有任何變動,必須及時更新。
2.3 用戶不應將其注冊帳號和密碼轉讓、贈與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戶違反本條款,由此產生的風險、損失及其他不利后果需由用戶自行承擔。如用戶發現其帳號遭他人非法使用,應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第壹才團,要求第壹才團暫停相關服務,由于用戶同志不及時導致的損害后果將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應當理解第壹才團在受到您的請求采取行動前需要合理的時間,第壹才團對在采取行動之前已經產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戶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因黑客行為或用戶的保管疏忽導致注冊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第壹才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2.4 用戶對其自行發表、上傳或傳送的內容負全部責任,所有用戶不得在第壹才團的任何頁面發布、轉載、傳送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否則第壹才團有權不通知用戶并自行處理: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5 用戶在使用第壹才團提供的網絡服務同時應做到:
(1)遵守所有與網絡服務有關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2)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絡服務系統;
(3)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4)不得通過任何技術手段侵入第壹才團數據庫,進行查閱、直接下載或者轉發等功能操作,一經發現第壹才團有權停止該用戶的賬戶所有功能,并停止為該用戶所在公司名下的所有其他用戶提供任何服務。
(5)有義務保證其在第壹才團上發布的信息的真實性,不得夸張描述或編造虛假信息,一經發現,第壹才團有權停止相應賬戶的所有功能,同時停止與該賬戶所有相關聯賬戶的全部功能。
(6)用戶不得將第壹才團上提供或發布的的任何信息用于使第壹才團利益受損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跳過第壹才團私下聘用第壹才團提供的候選人、跳過第壹才團同本協議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合作、將第壹才團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信息轉送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等)。一經發現,第壹才團有權封停用戶的相關賬號并停止提供網絡服務且無須征得用戶的同意或提前通知用戶,用戶的上述行為給第壹才團造成損失時,第壹才團有權要求用戶賠償第壹才團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6 如用戶違反以上規則造成第壹才團被第三方索賠的,用戶應全額補償第壹才團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種賠償費、訴訟代理費及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費用);
2.7 如用戶違反以上規則,第壹才團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刪除用戶張貼的內容、暫?;蚪K止用戶使用網絡服務的權利)以減輕用戶不當行為而造成的影響。
2.8 用戶理解并不可撤銷的同意,撥打或接聽網站的電話(包括但不限于客服電話、銷售電話等),均可能會被錄音,用戶沒有任何異議。
2.9 用戶承諾,其在使用網絡服務的過程中,將遵守第壹才團不時發布的平臺使用規則,用戶同時承諾,在其參加由第壹才團通過平臺發起或舉辦的線上活動時,應同時遵守第壹才團發布的活動規則。用戶違反上述承諾時,第壹才團有權依據本協議及有關規則的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服務,且無須征得用戶的同意或提前通知用戶。
2.10 第壹才團有權拒絕為與本單位經營同類業務、有業務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及個人提供服務。
3.1 用戶知悉并認可當注冊成為第壹才團的用戶時,用戶將會向第壹才團提供用戶個人/公司信息,包括聯系人的姓名、手機號、電子郵箱、公司名稱、公司電話、公司地址,在第壹才團向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過程中,用戶也可能向第壹才團提供他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聯系方式等。就用戶提供的信息,第壹才團的系統會自動儲存。 在不透露用戶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第壹才團有權將收集到的信息錄入用戶數據庫,并對整個用戶數據庫進行分析以及對用戶數據庫中的部分或全部用戶信息進行商業上的利用。
3.2 第壹才團承諾不會從用戶的電腦、手機等終端主動提取用戶未提供給第壹才團的相關信息。為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的安全,第壹才團將使用各種安全技術和程序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不被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泄漏。
4.1 第壹才團特有的標識、版面設計、編排方式、等版權均屬第壹才團享有,未經第壹才團許可,不得任意復制或轉載。
4.2 第壹才團用戶發布的所有內容僅代表發布者的立場和觀點,與第壹才團無關,由信息發布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1 用戶知悉并明確同意其使用第壹才團提供的網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第壹才團網絡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擔,第壹才團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5.2 第壹才團不擔保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絡服務不會中斷,對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也都不作擔保。同時,第壹才團不保證能夠長期無錯誤運營,也不保證服務器不受病毒或其他故障的侵擾。如果用戶在使用本網站時發生數據丟失的情況,與第壹才團無關。
5.3 第壹才團不能保證某一招聘信息會有一定的瀏覽量,也不能保證會有一位或數位特定的瀏覽者來瀏覽。第壹才團并不保證所有信息、文本、圖形、鏈接及其它項目的絕對準確性和完整性,故僅供用戶參考使用。
5.4 用戶必須獨自承擔由于使用第壹才團或通過第壹才團登錄到其他站點而形成的全部風險,并獨立承擔與他人交流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第壹才團不擔保用戶發送或接收的資料的真實性、精確性與可靠性。用戶應當審慎的接受來自網站的資料,用戶對所接受的資料的信任純屬個人風險。
5.5 第壹才團僅為招聘網絡信息發布平臺,任何透過第壹才團發布的招聘信息及其他產品或者服務均系信息發布者自行發布,第壹才團對其合法性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用戶在通過第壹才團得到資訊和信息后,其跳過第壹才團與信息發布人所進行的任何線下交易均系其雙方自主交易,雙方若發生糾紛,皆與第壹才團無關,第壹才團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公司對于用戶由于使用第壹才團而造成的任何金錢、商譽、名譽的損失,或任何特殊的、間接的、或結果性的損失都不負任何責任。
5.6為辦理與第壹才團的業務需要,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有效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戶本人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向第壹才團及其合作的第三方提供身份證號,表示授予以下權利:
5.6.1用戶本人授權同意第壹才團在本次業務過程中(業務申請及業務存續期間)可以通過其合作的第三方向權威數據源查詢本人的信用信息。
5.6.2用戶本人清楚地知曉并同意,第三方公司有權向權威數據源查詢本人的信用信息范圍包括:本人的身份、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信息,本人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及個人結算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保險金(繳存)、個人電信繳費等非銀行信用信息。
5.6.3用戶本人認可并同意,本授權書中所述權威數據源包括但不限于:前海征信、芝麻信用、騰訊征信等第三方征信機構,百融金服、百融征信、安融等第三方數據服務機構,以及運營服務商等第三方機構。
5.6.4第壹才團及其合作的第三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僅可基于服務于本次業務之必要目的,查詢和收集本人的信用信息。除非根據法律規定或有權機關要求,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或出售。
5.6.5用戶本人承諾并保證:本人在第壹才團(伯樂寶)平臺上所推薦、提供、上傳的候選人(簡歷資源),其并未與其曾任職的工作單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的約定(書面);若所推薦的候選人與原單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書面)的,本人有責任及義務在正式推薦前,務必提前向候選人及平臺同時聲明;若擬推薦的候選人原來所任職工作單位與擬推薦去往的新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同業(競業)限制關系的,一律不得推薦, 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風險或糾紛,皆與第壹才團無關,由本人承擔所有責任及損失賠付。
6.1 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視為用戶違約:
(1)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服務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2)違反本協議、相關書面服務協議及網站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約定的第壹才團可在第壹才團平臺規則中約定違約認定的程序和標準。如:第壹才團可依據用戶的用戶數據與海量用戶數據的關系來認定用戶是否構成違約;用戶有義務對用戶的數據異?,F象進行充分舉證和合理解釋,否則將被認定為違約。
6.2 用戶在第壹才團平臺上發布的信息構成違約的,第壹才團可根據相應規則立即對相應信息進行刪除、屏蔽處理、中止向用戶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如用戶的行為構成根本違約的,第壹才團可查封用戶的賬戶,終止向用戶提供服務。
6.3 用戶在第壹才團平臺上實施的行為,或雖未在第壹才團平臺上實施但對第壹才團平臺及其他用戶產生影響的行為構成違約的,第壹才團可依據相應規則對用戶按前款約定進行處理。
6.4 服務終止后,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第壹才團無義務為用戶保留或向用戶披露用戶賬戶中的任何信息,也無義務對外發布用戶的任何信息和需求。
6.5服務終止后,第壹才團仍享有下列權利:
(1)繼續保存用戶留存于第壹才團平臺的各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未及時刪除的注冊信息、您使用平臺服務期間發布的所有信息等);
(2)對于用戶過往的違約行為,第壹才團仍可依據本協議及書面協議向您追究違約責任。
6.6 第壹才團可將對用戶上述違約行為處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經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違法信息在第壹才團平臺上、社區、自媒體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示,屆時一切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
7.1 本協議項下第壹才團對于用戶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7.2 用戶對于第壹才團的通知可以通過第壹才團指定與用戶溝通對接的對接人進行郵件或通信送達,也可以通過第壹才團對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等聯系信息進行送達。上述送達方式均為對第壹才團的有效送達。
8.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條款中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安豢煽沽Α敝冈诒咎厥鈼l款中簽署后發生的、本特殊條款中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網絡正常設備維護、信息網絡連接故障、電力故障、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政府行為,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9.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并受中國法院管轄。
9.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第壹才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1 本協議及書面協議的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并不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0.2若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存在理解分歧,均以第壹才團作出的解釋為準。
10.3本用戶協議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具法律或契約效果。
11.1 地址及電話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智西路5號科苑西工業區25棟2段306
電話:0755-22675839